关于启用生物识别签证的通知
2023/12/18

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通行做法,中国驻符拉迪沃斯托克总领馆将自2023年12月25日起实施生物识别签证制度。根据该制度要求,申请人完成在线填表(网址:http://cova.mfa.gov.cn)后,须本人携申请材料到总领馆递交并留存十指指纹。以下签证申请人可免除指纹采集:

1、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;

2、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、公务、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;

3、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留存过指纹的人员,但需出示5年内获发的生物识别贴纸签证。

4、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枚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。

5、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,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或两次入境的商务(M)、旅游(L)、探亲(Q2)、过境(G)、乘务类(C)签证申请人免除指纹采集。

总领馆郑重提醒,如发现伪造指纹或冒充他人留存指纹的情况,申请人将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,并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后果。

中国驻符拉迪沃斯托克总领馆保留对上述规定和具体情形的解释权。

中国驻符拉迪沃斯托克总领馆

2023年12月18日     


推荐给朋友:   
全文打印       打印文字稿